“我要拿回我的工程款。”2020年1月,金华市婺城区委第四巡察组刚到安地镇,接访室就来了两位村民,举报安地镇埠头村两委履职不到位,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等问题。
“你们到底管不管,我们是有证据的。”说完,其中一位举报人廖某某就从一大堆材料中翻出了一张略显陈旧的转账凭证,小心翼翼地摊平后递给巡察组成员。凭证上标明汇出一笔3.907万元款项,收款人为安地镇埠头村原村主任陈某某。
早在巡察组刚进驻安地镇时,巡察组就对照《婺城区巡察工作“模块化”操作手册》检查重点,逐一对照勾选,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
巡察组成员仔细查看了转账凭证,结合前期巡察情况,巡察组认为村级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在该镇仍时有发生。在向举报人初步了解具体情况后,详细登记了巡察来访情况登记表。
根据初步核实,廖某某在2013年年初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3.907万元转到了陈某某的个人账户的情况属实。
这笔钱是否是工程款?是否真的如举报人所述村主任向其索要工程款?工程款又怎么会转到了村主任的个人账户?
面对重重疑惑,巡察组迅速组成两个小组,一组通过查阅账目、到项目现场实地查看、走访村民等多种方式在面上对该镇在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另一组则以这张3.907万元的转账凭证为切入点,按照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户,锁定该款项的往来记录。
巡察组工作人员深入核实该问题线索,查找翻阅了埠头村相关工程建设资料、村集体财务等,分别与举报人、陈某某、村书记、村会计等相关人员进行谈话,终于理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2011年埠头村村委会启动环村公路相关工程建设,举报人廖某某等4人在村主任陈某某的帮助下,承包了该工程,工程于2012年初完工。工程竣工后,按照陈某某个人要求,廖某某将该工程上级补助款中的3.907万元,转账到了陈某某的个人账户,而这笔钱最终却没有入村集体账户。
随后,巡察组将陈某某相关问题线索进行移交。
结合该村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深入安地镇镇各村、农户、项目,实地了解村级工程建设情况和群众的呼声与需求,梳理归类村级工程建设中存在的31个问题,并从招投标制度设计、流程管理、验收资金结算等环节入手,认真分析各类问题产生的原因,逐项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制定及修改完善《安地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安地镇采购制度》等相关制度7项,追缴资金18.0295万元,切实防范廉政风险漏洞。
与此同时,各巡察组广泛发动群众,通过召开进驻动员会、张贴公告、新闻发布、微信群、朋友圈等“线上+线下”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针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充分整合监督力量,借助纪检、审计、信访、财政等力量对有疑问的村级工程项目进行专业评估,根据评估报告进行情况核实。2019年以来,村级巡察共发现涉及工程领域问题133个,移交问题线索10条,推动解决问题125个,追责问责81人。(金华市纪委市监委)